淘房家居网5月11日讯,近日,四川省农业农村厅、四川省自然资源厅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通知,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。
通知明确,今后四川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,自申请批准之日起,原则上要在2年内完成建房,以避免空置浪费,提高宅基地使用效率。
根据通知,今后四川农户在住宅建成后应拆旧的,原则上要在90天内完成拆旧,且原有宅基地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使用,能复耕的必须复耕。
在拆除旧房并将原有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后,农户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。
一、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方面
通知提出,要包括农户申请、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、村级组织进行资料审核、乡镇有关部门审查、乡镇政府审批并发放《农村宅基地批准书》等环节。
此外,今后四川乡镇政府还要建立“一个窗口对外受理、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”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,以提高审批效率。同时,从乡镇政府同意受理用地建房申请到出具审核意见,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
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图
二、在宅基地监管领域